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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区02-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发布时间: 2024-05-15 11:26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区02-03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区02-03地块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区葵丰社区大鹏新区管委会西侧公园,即葵坪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的西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000.17平方米。

二、地块历史和现状

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主要为绿地和空地。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回填土;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未引进过工业企业,无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堆积,地块内没有化学品储罐、储槽,没有工业污水管网和沟渠,未发现异常气味和明显污染痕迹,无排水管网。

三、地块未来规划

根据《深圳市大鹏401-01号片区[葵涌中心区]法定图则修编》,本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但是根据《关于申请审批深圳市大亚湾核应急中心洗消站项目建议书的函》(深环函[2023]248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核电去污洗消站选址的复函》(深规划资源鹏函[2023]182号),本地块规划建设应急中心洗消站项目,其中包含“四区”、“三中心”。“四区”指洗消站的四项主要应急功能分区,包括“污染洗消区、车辆洗消区、洗消人员隐蔽等待区、洗消指挥与技术保障区”;“三中心”指洗消站结合日常功能,开展兼容性设计,确定的三项非应急功能分区,包括“核与辐射安全科普中心、洗消指挥与技术保障中心、大鹏新区室内运动中心”,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四、地块调查

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对调查地块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定地块的污染情况。

五、地块结果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得到如下结论:

调查地块及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可能导致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和污染迁移途径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布点采样调查。

综合结论本场地不属于污染场地,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区02-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