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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07-22-02地块可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2-04 10:09    

大鹏新区07-22-02地块可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大鹏新区07-22-02地块可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锣鼓山公园南侧,睿鹏大道以东,用地面积为10499平方米。

二、地块历史和现状

地块历史和现状为林地、鱼塘、水塘。

三、地块未来规划

根据《深圳市龙岗402-02号片区[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7-22地块用地面积为58257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配套设施为“垃圾转运站”,LG402-02地块(无具体编号)用地面积为717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499平方米,其中包含生产防护绿地(G2)面积7872平方米,水域(E1)面积2627平方米。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7-22、07-23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将07-22地块进行调整,调整为07-22-01地块、07-22-02地块、07-22-03地块、07-22-04地块、07-22-05地块、07-22-06地块,其中07-22-02地块用地面积为1049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配套没施为公共充电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便民服务站、物业服务用房、文化活动室、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6班幼儿园、托育机构、母婴室公共厕所。07-22-02地块即为本项目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地块调查

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对调查地块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定地块的污染情况。

五、地块结果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得到如下结论:

调查地块及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可能导致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和污染迁移途径,可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

 

 


大鹏新区07-22-02地块可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